蕉岭县上村、堑垣、逢甲大道北排涝工程 | 蕉岭县水利水电建设中心 | 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逢甲大道北陂角村、金星村和长潭镇堑垣村、上村村 | 零一生态环境研究院(广东)有限公司 | 蕉岭县上村、堑垣、逢甲大道北排涝工程位于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逢甲大道北陂角村、金星村和长潭镇堑垣村、上村村,工程建设内容:新建3座总装机容量1160kw泵站;改造39.15km排水渠道;新建2座沉砂池。本项目用地3373.33㎡,总投资9835.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8万元。 | 一、施工期: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通过施工围挡、洒水抑尘、散料覆盖、加强管理等方式处理,减少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粉尘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2、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选用低噪音或带有隔音、消音的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噪音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员工生活污水依托租住民房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染管网后通过蕉岭县污水处理中心达标排放;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道路洒水抑尘和绿化用水,基坑初期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弃渣场洒水降尘、植被绿化,经常性基坑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机械冲洗或洒水降尘,不外排。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弃渣运往弃渣场进行堆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采取表土开挖临时堆存,施工结束后用于恢复绿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汛期;施工结束后进行路面恢复和绿化带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 二、运营期:运营期主要为泵站运行噪声,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项目无需开展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