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蕉岭110千伏乐干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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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梅州蕉岭110千伏乐干输变电工程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 梅州市蕉岭县广福镇境内 |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 该项目变电站工程位于梅州市蕉岭县广福镇乐干村,线路工程在梅州市蕉岭县广福镇境内,建设内容包括新建 110 千伏乐干变电站和110kV 文广线解口入乐干站线路工程、110kV 文广线增容改造工程。变电站工程占地8450㎡,线路总长5.22km,总投资7688.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 | 施工期: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实施,集中配置或使用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需密闭,施工现场需修筑围墙、喷雾或洒水等措施,确保施工粉尘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2、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选用低噪音或带有隔音、消音的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噪音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不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利用沿线周边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得外排。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运至指定消纳场所进行消纳,拆除旧线及相关配件作为闲置设备运送至供电局指定仓库备用,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严格控制土方开挖,临时道路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并对土方采取遮蔽措施,施工后及时清理施工迹地并积极恢复土地原貌等措施。 运营期:1、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符合国标的设备,合理选用高压电气设备和导体,加装减振垫等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变电站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4、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电气设备,变电站四周采用实体墙,合理选取导线,设立电力设施保护范围标志,电缆采用金属屏蔽等措施,确保电磁辐射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5、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设置一座具备油水分离装置的事故油池,废变压器油等危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 项目无需开展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