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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三盛矿业有限公司蕉岭县建筑用花岗岩开采及机制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梅州鑫塔科技有限公司合金耐磨铸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和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4-06-25 09:40:3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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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5日,我局受理了梅州市三盛矿业有限公司《蕉岭县建筑用花岗岩开采及机制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梅州鑫塔科技有限公司合金耐磨铸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项目受理公告和审批前公示可同步挂网公示,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梅州市三盛矿业有限公司《蕉岭县建筑用花岗岩开采及机制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梅州鑫塔科技有限公司合金耐磨铸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108号,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传真:78830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蕉岭县建筑用花岗岩开采及机制砂加工项目

梅州市三盛矿业有限公司

梅州市蕉岭县文福镇白湖村顿头坑水库旁

广东新金穗环保有限公司

梅州市三盛矿业有限公司和蕉岭县文福镇牛角坑石场的均属于同一业主旗下的公司,2023年9月,梅州市三盛矿业有限公司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了蕉岭县文福镇牛角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采矿权,并于2023年11月取得采矿许可证。蕉岭县文福镇牛角坑石场现有8万m3/a建筑用花岗岩开采项目、48500吨/年机制砂生产项目均有环保相关手续。

该项目为梅州市三盛矿业有限公司在蕉岭县文福镇牛角坑石场现有的基础上进行建设,项目主要对矿区范围内的花岗岩进行开采,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区面积扩大至0.3800km2,开采标高由+443m至+295m,开采规模扩大至83万立方米/年,同时拆除现有生产规模为48500吨/年的制砂场,在本项目矿场西南约300m处新建一座130万吨/年的制砂场,利用开采后的花岗岩进行生产机制砂。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1、废气:矿山开采生产线采用潜孔钻机自带捕尘器+湿法作业、堆场遮盖、雾炮机等降尘措施降低扬尘产生量;机制砂生产线采取遮盖、喷淋、围蔽、密闭、定期清扫道路、安装车辆轮胎冲洗装置、配备洒水车等有效措施。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

2、废水:洗车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机制砂生产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地表径流沉淀分离后,上清液部分回用于正常生产时的抑尘洒水和车辆冲洗,剩余部分排入矿区附近小溪,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于矿区附近山林灌溉,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要求。

3、噪声: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破碎机等高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降噪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经机械脱水沉淀池污泥、洗砂工序的压滤泥饼外售综合利用;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回用于矿山机械设备润滑,不能回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无需开展公众参与。

梅州鑫塔科技有限公司合金耐磨铸件生产项目

梅州鑫塔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华工业园区北部工业区

梅州森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鑫塔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梅州市蕉岭县蕉华工业园区北部工业区,该公司现有镶嵌钢结合金和矿山设备生产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目前正在建设中。为适应市场需求,公司拟利用本企业现有空置厂房建设年产3000t合金耐磨铸件生产项目。项目设置熔炼区、制模区、砂处理区、打磨区和热处理区等。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500m2,建筑面积约1500m2,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1、废气:打磨废气经打磨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熔炼废气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浇注废气、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砂处理废气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苯乙烯)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相关标准,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相关标准;苯乙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相关标准。

2、废水:生活污水经现有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梅州蕉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砂处理、打磨产生的废金属收集后回用于熔炼工序;生活垃圾、废泡沫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砂、收集的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暂存于本公司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无需开展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