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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闽赣苏区改革开放创新发展试验区(蕉岭先行区)-广福镇供水保障工程(自来水厂及配水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和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4-06-18 16:22:12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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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8日,我局受理了《粤闽赣苏区改革开放创新发展试验区(蕉岭先行区)-广福镇供水保障工程(自来水厂及配水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项目受理公告和审批前公示可同步挂网公示,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粤闽赣苏区改革开放创新发展试验区(蕉岭先行区)-广福镇供水保障工程(自来水厂及配水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108号,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传真:78830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粤闽赣苏区改革开放创新发展试验区(蕉岭先行区)-广福镇供水保障工程(自来水厂及配水管线工程)

蕉岭县水利水电建设中心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广福镇

梅州森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广福镇石峰村新建供水规模4万m3/d自来水厂一座,占地面积38696平方米,采用“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净水工艺;配水管线从自来水厂北部引出,自西向东铺设,终点为广福工业园,管道总长2.40km。本项目总投资1027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1、废气:自来水厂净水污泥成分主要为泥沙,含有机质很少,产生的臭气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办公楼楼顶排放。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2、废水:净水过程产生的排泥水、滤池反冲洗水回用于制水,不外排;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检验室清洗废水均回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回用水质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远期自来水厂周边污水管网完善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检验室清洗废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广福镇乐干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有效措施,确保自来水厂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再利用;净水污泥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废机油和含油手套抹布、检验废液和废试剂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项目无需开展公众参与。

公示版-粤闽赣苏区改革开放创新发展试验区(蕉岭先行区)-广福镇供水保障工程(自来水厂及配水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