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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穗发新能源有限公司蕉岭县新铺镇“光伏小镇”示范项目地面复合型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和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2-11-03 15:12:32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蕉岭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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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月3日,我局受理了《蕉岭穗发新能源有限公司蕉岭县新铺镇“光伏小镇”示范项目地面复合型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项目受理公告和审批前公示可同步挂网公示,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蕉岭塔牌水泥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水泥包装袋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108号,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传真:78830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蕉岭县新铺镇“光伏小镇”示范项目地面复合型光伏项目

蕉岭穗发新能源有限公司

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

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蕉岭穗发新能源有限公司蕉岭县新铺镇“光伏小镇”示范项目位于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项目建设各地块位于新铺镇六个自然村内,包括狮山村、福岭村、矮岭村、金沙村、南山村、北方村。本项目场址区域规划总面积约604446m2(约906.7亩),拟装设约68000块540Wp单晶硅光伏组件,逆变器约160台。光伏电站规划总装机容量为36.6MWp。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光伏阵列、逆变器、箱式变压器、10kV开关站,辅助工程道路区及配套公用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64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扬尘采取密闭运输、围挡、洒水抑尘,柴油发电机采用含硫量及灰分含量低的轻柴油做燃料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厨房油烟经家用式吸排油烟机抽至屋外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清水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出水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周边田地的浇灌,不外排。 

3、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车辆出入时低速行驶、禁止鸣笛,禁止夜间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建筑垃圾运至相关堆场、填埋场妥善处置。

5、生态环境影响:采取水土保持工程、绿化等措施,减少项目施工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水:组件清洗废水直接用于灌溉板下种植的农作物,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周边田地的浇灌,不外排。

2、噪声:运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降噪等,项目运营期噪声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标准。

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旧光伏组件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变压油、含油抹布)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项目无需开展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