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蕉岭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50万吨一般固体废物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5月31日至2022年06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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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蕉岭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50万吨一般固体废物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梅州蕉岭县 |
建设单位 | 蕉岭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蕉岭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50万吨一般固体废物技术改造项目位于梅州市蕉岭县广福镇乐干村背湖坑。该公司一般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项目于2018年12月取得了原蕉岭县环境保护局批复,2019年12月通过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申领了国家排污许可证。本项目在现有的厂区内利用原有的湿料储存车间建设一座RDF燃料颗粒生产车间,同时拆除原有的备用环保设施、利用原有的干化污泥车间建设两座炭化污泥生产车间。本项目年处置50万吨一般工业固废污泥、城市生活污泥、可燃性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年产6万吨炭化污泥和20万吨RDF燃料颗粒。该项目占地面积约6700 m2,建筑面积6700m2,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
环评机构 | 广东省职卫安全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撕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炭化废气经脱硝+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烘干废气经脱硝+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