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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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环境保护局拟对石灰窑环保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2-04-29 08:49:22 来源: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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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石灰窑环保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4月29日至2022年05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108号,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传 真:78830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石灰窑环保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梅州蕉岭县

建设单位

蕉岭鑫顺钙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蕉岭鑫顺钙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蕉岭县鑫业石灰厂)石灰窑环保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塔下。该公司共有9条石灰窑生产线,其中3条环保节能型机械竖窑、5条立窑和1条暂时废弃立窑,全厂产能为年产生石灰16万吨。现有石灰窑项目(除1条暂时废弃立窑外)分别于2018年5月、12月取得原蕉岭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并已申领排污许可证,于2020年4月完成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本次技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原有的1条暂时废弃立窑生产线配套相应环保设施后恢复生产;通过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增大废气处理量;升级全厂窑炉热工结构,窑顶改用全自动布料器,风机应用变频调速技术。技改后全厂保持9条生产线,年产生石灰30万吨。该项目占地面积约60000 m2,建筑面积50000 m2,项目总投资5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环评机构

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煅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设施处理达标后经4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相关标准。
2、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运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
3、废水:脱硫塔循环池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和三级化粪池统一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4、固体废物:窑渣、灰渣、粉尘和沉淀池泥沙经过统一收集后外售。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