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灰窑环保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4月29日至2022年05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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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石灰窑环保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梅州蕉岭县 |
建设单位 | 蕉岭鑫顺钙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蕉岭鑫顺钙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蕉岭县鑫业石灰厂)石灰窑环保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塔下。该公司共有9条石灰窑生产线,其中3条环保节能型机械竖窑、5条立窑和1条暂时废弃立窑,全厂产能为年产生石灰16万吨。现有石灰窑项目(除1条暂时废弃立窑外)分别于2018年5月、12月取得原蕉岭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并已申领排污许可证,于2020年4月完成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
环评机构 | 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煅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设施处理达标后经4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相关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