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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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环境保护局拟对蕉岭县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铝灰渣暂存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2-02-16 09:53:36 来源: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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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蕉岭县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铝灰渣暂存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2月16日至2022年02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108号,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传 真:78830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蕉岭县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铝灰渣暂存仓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梅州蕉岭县

建设单位

广东立德富铁铝渣预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蕉岭县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铝灰渣暂存仓建设项目位于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本项目租赁蕉岭县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原石灰仓库进行改建,主要建筑物包括单层厂房1栋,圆仓1座。项目建成后,拟收集、贮存、转运的危险废物类别主要为HW48二次铝灰10万t/a,厂内暂存后转运蕉岭县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协同处置。该项目用地面积约4050m2,建筑面积约4050m2,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环评机构

广东标诚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二次铝灰装卸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放口高空排放,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二次铝灰储存废气经二级氨气吸收塔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2、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运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3、废水:生活污水依托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现有废水处理系统,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道路降尘等,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沉淀后用于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原料库料堆降尘,不外排;氨气吸收塔废水用于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烟气脱硝,不外排。4、固体废物:布袋除尘灰、沉淀池沉渣通过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吨袋交由运输公司回收循环使用;废滤袋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