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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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环境保护局拟对蕉岭县新起点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0万张铁制品椅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1-12-22 11:38:13 来源: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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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蕉岭县新起点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0万张铁制品椅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108号,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传 真:78830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蕉岭县新起点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0万张铁制品椅子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梅州蕉岭县

建设单位

梅州市新起点家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蕉岭县新起点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0万张铁制品椅子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三圳镇北坑办事处新中泰实业有限公司第11 栋厂房(梅州蕉华工业园区)。项目通过外购成型海绵、定长铁管、焊丝等为原材料,通过钻孔、焊接、打磨、喷粉等工序,年产10万张铁制品椅子。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100m2,其中建筑面积约 5000m2,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环评机构

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金属机加工产生的金属粉尘,木材下料、打磨产生的颗粒物,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上底色、贴棉、固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燃料燃烧废气。各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废气经收集后统一通过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废气排放标准为: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2、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运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3、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至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蕉华污水处理厂。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喷淋塔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出售给资源回收单位综合利用,中转物(白乳胶空桶、黑色拉丝漆空桶、天那水稀释剂空桶、除锈乳化油空桶、四合一除锈剂空桶)交回生产商用于原始用途,危险废物(废抹布、废乳化液、废除油除锈液、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