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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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环境保护局拟对蕉岭县文福镇冠达建材加工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1-12-20 09:29:44 来源: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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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蕉岭县文福镇冠达建材加工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108号,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传 真:78830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蕉岭县文福镇冠达建材加工厂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梅州蕉岭县

建设单位

蕉岭县文福镇冠达建材加工厂

项目概况

蕉岭县文福镇冠达建材加工厂(原蕉岭县文福镇合兴建材加工厂)扩建项目位于梅州市蕉岭县文福镇长隆村原塔牌熟料厂。项目依托原有厂房,以外购石块作为原料,通过破碎、筛分工序,年产 30 万吨建筑石材。该项目占地面积约4800m2,其中建筑面积约 2200m2。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环评机构

广州蔚清环保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堆场、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采取围蔽、喷淋、绿化等措施,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运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3、废水:生产废水和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至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回用于林地灌溉,不外排。4、固体废物:三级沉淀池沉渣回填于石场;废机油由第三方维修人员带走,厂区内不存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