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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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蕉岭分局拟对梅州市国键智联科技有限公司电子连接器生产研发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1-08-06 10:19:05 来源: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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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梅州市国键智联科技有限公司电子连接器生产研发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08月06日至2021年08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108号,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传 真:78830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梅州市国键智联科技有限公司电子连接器生产研发

建设地点

广东梅州蕉岭县

建设单位

梅州市国键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梅州市国键智联科技有限公司电子连接器生产研发项目位于梅州市蕉岭县蕉华工业园区老场管理处。本项目租用梅州市嘉腾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B栋第3层厂房,主要从事电子连接器的生产研发,项目建成后总产能为年产电子连接器4500万套。本项目占地面积5000m2,建筑面积4000 m2,总投资为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0.5万元。

环评机构

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丝印、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UV 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表2第Ⅱ时段标准限值;VOCs(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 厂界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2、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运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3、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嘉腾辉公司的化粪池进行处理至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蕉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4、固体废物:废溶剂罐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含油墨废抹布、废活性炭、废UV灯管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PET 膜边角料外售给有资质单位回收,包装废料收集后交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