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蕉岭县恒塔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机制砂骨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06月18日至2021年06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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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蕉岭县恒塔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机制砂骨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梅州蕉岭县 |
建设单位 | 蕉岭县恒塔混凝土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蕉岭县恒塔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机制砂骨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蕉岭县文福镇长隆村鑫盛电厂煤堆场(蕉岭县产业集聚地北区文福片区内)。该公司年产10万立方预拌混凝土建设项目于2020年8月通过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蕉岭分局的环评审批(蕉环审[2020]18号),目前正在建设中。现因生产发展的需要,拟扩建“蕉岭县恒塔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机制砂骨料生产线(年产80万吨机制砂、120万吨机制石)”。项目占地面积17826平方米,建筑面积9450平方米,总投资33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
环评机构 | 中正绿能环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采取封装结构的仓库和生产厂房、湿法生产、洗车槽、厂区主要干道硬底化、路面清扫、洒水抑尘等有效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生产等环节的粉尘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2、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运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3、废水:洗砂废水经收集、沉淀、压滤处理后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洗车槽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处理至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旱作标准后用于厂区周边林地灌溉。4、固体废物:泥饼运至塔牌集团内水泥厂消化或塔牌租用的排土场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