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蕉华工业园区重点经济网络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06月16日至2021年06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蕉岭县蕉城镇镇山路108号,邮编:5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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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蕉华工业园区重点经济网络公路 |
建设地点 | 广东梅州蕉岭县 |
建设单位 | 蕉岭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
项目概况 | 蕉华工业园区重点经济网络公路位于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三圳镇蕉华管理区内,由五条线路组成,路线总长度为2.51km。 A线为三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设计时速30km/h,规划控制路基宽32m;B、C、E 线为三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设计时速 30km/h,规划控制路基宽15m;D线为四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设计时速20km/h,规划控制路基宽8m。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管线综合等内容。项目总投资为5382.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5万元。 |
环评机构 | 梅州森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1、施工现场、物料堆场等应采取洒水、覆盖等防扬尘措施,减少对施工场地和运输沿线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运输废气等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施工废水经临时沉砂隔油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3、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对高噪机械建立隔声屏障,进出车辆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4、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弃土方及时清运至指定场所,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二、运营期1、加强路面环境卫生管理,路面雨水通过排水沟排入地下管道排水系统,最后进入市政管网,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对公路上的机动车辆尾气进行监测,禁止超标车辆上路等措施,以减少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采用绿化降噪、加强交通、车辆等有效降噪措施,减少道路交通运输噪声对沿途居民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