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待宰车间臭气、屠宰车间臭气、和污水处理站臭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后引至建筑外排放,油烟废气经绿化吸收,自然扩散;待宰车间、屠宰车间臭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臭气采取密闭(加盖)、定期安排喷洒除臭剂措施,且污水处理站各个池体均加盖密闭,无组织排放量极少,同时采风机对恶臭气体进行收集,恶臭气体收集后经过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减少恶臭气体产生,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限值。 2、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生猪嘶叫声、提升机、开边机、刮毛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水处理站风机水泵、风机及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通过屠宰过程采用电晕方式进行致昏屠宰,从源头上减小噪声的产生,并采取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进行治理,确保厂区边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废水:项目营运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屠宰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综合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国家标准《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一级排放标准较严者后,部分经排污管道引至项目东面550米处蕉岭县文福镇红星石崖下石场附近排入淡定水;部分再经中水回用设施处理达到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洗涤用水标准及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较严者后回用于车间、车辆清洗用水、林地灌用水。 建设单位拟在污水处理站旁边设置一座容积为1500m3的事故应急水池,用来储存污水处理站发生故障时不能及时处理的废水。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待宰车间粪便、屠宰车间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待宰车间粪便统一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利用公司综合利用制成有机肥料;屠宰废弃物中的牲畜体毛、蹄壳、禽类羽毛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其余屠宰废弃物统一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利用公司综合利用制成有机肥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机脱水处理、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资源回收利用公司综合利用,制作有机肥料;病死禽畜及时委托蕉岭县益民农业资源再利用处理厂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