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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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万台蓝牙音响成品和30万个音箱外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0-11-17 17:21:24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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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年产30万台蓝牙音响成品和30万个音箱外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108号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蕉岭分局

  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电子邮箱:mzjlhbj@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基本情况

主要污染工序及处理方法

年产 30 万台蓝牙音响成品和 30 万个音箱外壳项目

蕉岭县宇宙音响有限公司

梅州市蕉华管理区老场办事处工交 A1 栋

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梅州国昌五金加工有限公司厂房,主要建筑内容包括1栋单层建筑(生产厂房包括办公区),1 栋单层食堂。项目建成后,年生产蓝牙音响成品 30 万台、音箱外壳 30 万个。 项目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848.2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1、废气:有机废气(有组织)通过UV 光解+活性炭处理后通过 15米排气筒排放 ,有机废气(无组织)车间内通风、大气稀释扩散后排放,排放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中Ⅱ时段排放限值、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焊锡废气通过车间内通风和大气稀释扩散后排放,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至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中的中型标准后通过油烟专用烟道引至建筑楼顶排放。

2、噪声: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

3、废水:喷涂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梅州蕉华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胶粘剂桶存储于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金属边角料外售废品站综合利用;塑料边角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