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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宏基新材科技有限公司装配式集成墙板(生态纳米全屋整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0-03-23 14:43:01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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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梅州宏基新材科技有限公司装配式集成墙板(生态纳米全屋整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9-1号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电子邮箱:mzjlhbj@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基本情况

主要污染工序及处理方法

装配式集成墙板(生态纳米全屋整装)项目

梅州宏基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蕉岭县北部园区(梅州蕉华工业园区)

深圳市国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研发和生产装配式生态环保新型建筑材料、集成墙板和地板,年产约 6 万吨。建设内容包括厂房、研发楼、办公楼等配套建筑。项目占地面积43218.43平方米,建筑面积68704.36平方米,总投资15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1、废气:项目混合、筛选、磨粉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至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排放执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挤出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UV 光催化处理设备处理至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 1 第Ⅱ时段浓度限值后经 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无组织排放执行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2、噪声: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降噪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a类标准。

3、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至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蕉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石窟河。

4、固体废物:大颗粒原料经磨粉机重新打磨回用于生产,包装废物由厂家回收再利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地址:蕉城镇镇山路9-1号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电子邮箱:mzjlhbj@126.com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