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梅州市迅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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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基本情况 | 主要污染工序及处理方法 |
梅州市迅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梅州市迅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梅州市蕉华工业园区北区 | 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年接待售后维修和保养汽车约 800 辆,其中喷漆约 100 辆,拟建设办公区、维修保养区、喷烤漆房及仓库等。项目占地面积1523.6平方米,建筑面积1933.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 | 1、废气:喷漆废气经过滤棉、水帘柜过滤处理后,采用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至符合《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烘干室排气的排放限值、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由 9m 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加强区内通风、自然沉降后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固体废物:废配件交由专业固废公司回收,危险废物(废电池、废油漆桶及废稀释剂桶、漆渣、废过滤棉、废 UV 光管和废机油)交有资质危废公司处理,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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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