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俊诚集团蕉岭汽车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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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基本情况 | 主要污染工序及处理方法 |
俊诚集团蕉岭汽车城项目 | 梅州市俊诚贸易有限公司蕉岭分公司 | 蕉岭县蕉城镇叟乐村高速公路出口斜对面福星大厦首层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本项目年销售汽车约2000辆,年接待售后维修和保养汽车约1500辆(其中喷漆约 600 辆,均为局部小范围喷漆,无整车喷漆),拟建设汽车展厅、办公区、修车区、喷漆区。项目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 1、废气:喷漆废气经过多重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至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中烘干室排气的排放限值要求后,经8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烟尘、打磨和砂磨粉尘经加强区内通风、自然沉降后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 3、废水: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至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附近农田灌溉,不外排。 4、固体废物:废零配件交由固废公司回收,危险废物(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机油、漆渣、废活性炭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废棉纱手套、包装材料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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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