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梅州市建丰粮业发展有限公司蕉岭县丝苗米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龙安核心示范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9-1号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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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基本情况 | 主要污染工序及处理方法 |
蕉岭县丝苗米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龙安核心示范区项目 | 梅州市建丰粮业发展有限公司 | 蕉岭县蕉城镇龙安村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本项目以稻谷为原料,新建年产10万吨大米生产线。项目占地面积29070m2,总建筑面积18188.39m2,总投资8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 1、废气: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收集采用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天然气烘干炉工作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楼顶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燃气标准。 2、噪声:机械噪声经采取隔声、合现布局、距离衰减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4、固体废物:稻壳、谷糠等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物资单位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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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