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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生金石米厂年产5000吨石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19-07-04 23:17:3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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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蕉岭县生金石米厂年产5000吨石米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9-1号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电子邮箱:mzjlhbj@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基本情况

主要污染工序及处理方法

蕉岭县生金石米厂年产5000吨石米建设项目

蕉岭县生金石米厂

蕉岭县新铺镇潘田村北坑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该厂年产4万吨大理石粉建设项目于2017年2月通过蕉岭县环境保护局环评备案(备案号:2016-441427-051),并于2017年3月取得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本项目利用现有厂区内的一栋已建厂房,新增一条年产5000吨石米的生产线。本项目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占19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万元。

1、废气: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有效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排放,厂区主干道硬底化,破碎和筛分工序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排放标准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3、噪声:机械噪声采取隔声、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地址:蕉城镇镇山路9-1号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电子邮箱:mzjlhbj@126.com

一九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