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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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环保局关于2019年1月3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时间:2019-01-18 09:20:4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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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建设内容、规模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1

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大和亭平顺石灰厂迁建项目

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大和亭平顺石灰厂

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下官小组下排山塘肚里

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大和亭平顺石灰厂迁建项目为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大和亭平顺石灰厂(原址位于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大和亭)联合蕉岭县新铺镇油坑石灰塘灰厂(原址位于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205国道东侧)和蕉岭县新铺镇程海灰厂(原址位于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码头),淘汰各自石灰窑(共产能16.04万吨/年),经蕉岭县发改局同意备案,迁至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下官小组下排山塘肚里,共同建设年产18万吨的生石灰的环保节能型机械竖窑。项目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

2019-1-3

蕉环审〔2019〕1号

同意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梅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或者蕉岭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蕉岭县蕉城镇镇山路9-1号,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传 真:0753-7884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