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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环保局关于2018年9月20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时间:2018-10-08 09:26:1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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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建设内容、规模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1

蕉岭金发纸业有限公司锅炉余热余压综合利用及废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蕉岭金发纸业有限公司

蕉岭县蕉城镇红岌子

蕉岭金发纸业有限公司锅炉余热余压综合利用及废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位于蕉岭县蕉城镇红岌子,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4.6782°,东经116.1715°。该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1)锅炉余热余压发电项目新建动力间、循环水泵房和冷却塔各一座,总建筑面积为2148㎡,新建一台6MW抽凝式发电机组,预计总发电量为3000万kWh/a。(2)废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新增初沉池、BIO-OC反应器等,建成后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可达5000m³/d(本项目不新增排污口,利用原有的排污系统)。(3)安装一台15t/h的燃煤锅炉作为备用锅炉,不用于余热余压发电。项目总投资4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0万元。

2018-9-20

蕉环审〔2018〕43号

同意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梅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或者蕉岭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蕉岭县蕉城镇镇山路9-1号,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传 真:0753-7884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