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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省级主平台(广福片区)新材料特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和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隧道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时间:2024-09-09 10:13:16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蕉岭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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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不盖公章版)(梅环蕉审〔2024〕17号)关于梅州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省级主平台(广福片区)新材料特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和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隧道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pdf


梅环蕉审[2024]17号

2024-09-09

蕉岭县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梅州市蕉岭县广福镇广福园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108号,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传  真:7883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