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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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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盖公章版)(梅环蕉审〔2024〕13号)关于蕉岭县省道S332线龟形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梅环蕉审[2024]13号 | 2024-08-13 | 蕉岭县公路事务中心 | 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蕉岭县省道S332线上,桥梁中心桩号为K108+080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108号,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传 真:78830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