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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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蕉华工业园区重点经济网络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时间:2021-06-24 16:56:31 来源: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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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1(不带公章版)(环审15号)关于蕉岭县地方公路管理站蕉华工业园区重点经济网络公路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蕉环审[2021]15号 2021-06-23蕉岭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广东梅州蕉岭县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或者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蕉岭县蕉城镇镇山路108号,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7883073
       传  真:7883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