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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蕉岭分局关于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9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时间:2021-04-25 10:19:33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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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建设内容、规模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1

复合金属新材料加工项目

梅州市菖源复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蕉岭县梅州蕉华工业园区内

梅州市菖源复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复合金属新材料加工项目位于梅州市蕉岭县梅州蕉华工业园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4. 6034°,东经116. 1465°。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钢结构生产厂房及办公楼等附属建筑,以外购铜铝、铜银、铜镍合金原料,通过冷压、退火、分条等工序,年产600 吨铜银复合、900 吨铜铝复合、600 吨铜镍复合金属新材料。项目占地面积1827平方米,建筑面积2475平方米,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项目投资代码:2101-441427-04-01-527449

2021-4-13

蕉环审〔2021〕5号

同意

2

蕉岭县新泉酒厂年产400 吨白酒技改项目

蕉岭县新泉酒厂

梅州市蕉岭县长潭镇山下坪

蕉岭县新泉酒厂年产 400 吨白酒技改项目位于梅州市蕉岭县长潭镇山下坪,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4.   6941°,东经116. 1408°。项目总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1540 m2,主要包括发酵车间、蒸饭蒸馏房、勾兑车间、灌装车间、包装车间、杂物库、储酒库等。

蕉岭县新泉酒厂成立于1999年7月,由于公司发展需要,于2012年9月合并了蕉岭县稻花村酒厂,合并后公司名仍为蕉岭县新泉酒厂,同时在蕉岭县稻花村酒厂(厂址:蕉岭县长潭镇山下坪)继续进行生产,合并后产能为年产白酒1000t/a,并于2013年6月取得《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业政策证明》(2013年第27号), 2017年12月通过换证取得允许生产酒类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017年10月通过换证取得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现阶段实际产能为400吨/年。为适应环境保护管理要求,拟投资100万元建设“蕉岭县新泉酒厂年产 400 吨白酒技改项目”,技改项目已由蕉岭县科工商务局备案。

技改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技改项目主要为优化平面布局,更新设备,升级改造环保设施等,包括淘汰原有老旧蒸饭锅为蒸饭、凉饭功能一体化蒸饭锅,将燃木材炉灶更换为电加热蒸汽炉,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建成后,产能不变,即年产白酒400吨。技改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

项目投资代码:2020-441427-15-03-046291

2021-4-15

蕉环审〔2021〕6号

同意

3

年产 50万吨新型绿色建材项目

梅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梅州市蕉岭县工交大道(梅州蕉华工业园区)

梅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新型绿色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位于梅州市蕉岭县工交大道(梅州蕉华工业园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4.6049°,东经116.1433°。项目租赁已建厂房,以外购灰水泥、乳胶粉、河砂等为原辅材料,年产 50 万吨新型绿色建材(腻子粉 25 万吨、瓷砖胶 25 万吨)。项目占地面积4800平方米,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项目投资代码:2101-441427-04-05-397795

2021-4-19

蕉环审〔2021〕7号

同意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梅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或者蕉岭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蕉岭县蕉城镇镇山路108号,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传  真:0753-7883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