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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7-12-04 14:59:5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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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公众:

蕉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项目,委托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保局审批之前,需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征求公众意见。现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蕉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位于蕉城镇新东北路106号,目前医院总建筑面积6631m2,业务用房面积5500m2,开放床位60张,现有职工89,医院年门诊病人5.5万多人次。蕉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迁建后,新址位于蕉城镇桂岭新区,桂岭小学以东、伍福花园小区以西、蕉城镇黄田村新塘铺村民小组以南、奥园广场以北。项目所在地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6.157918°,北纬24.663684°,建设规划用地面积20015m2,总建筑面积23700m2床位120张,预计就诊人数300/d,员工人数200,投资总额为12700.00万元人民币。预计20211月投入使用。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机器产生的噪声,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施工扬尘以及车辆机械产生的废气,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在施工期严格遵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时限规定。对于建设施工阶段的车辆和机械扬尘,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固体废物应集中处理,及时清运出施工区域。

营运期的主要污染物有:医疗废水、餐饮废水,厨房燃气废气及油烟废气、停车场汽车尾气,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医疗废物,噪声等。项目按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排水系统,医疗废水经蕉岭县中医医院的废水处理站处理,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蕉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停车场废气采取加强绿化的措施,燃气废气及油烟废气经收集后采用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内置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厨房垃圾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医疗废物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使其达标排放。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结论

综上所述,蕉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项目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实现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确保各种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理处置,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蕉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址: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新东北路74

人:黄院

话:0753-7890663

电子邮箱:215379800@qq.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225

址:福建省福州市金山大道100号北京金山8号楼一层

人:张工

联系电话:0591-83775350

电子邮箱:minke333@263.net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项目建设对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影响的看法,是否可以接受;

(3)对建设单位在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报告书全本公示文件见附件。公示时间为本公示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即20171204日至20171215日。

附件:蕉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蕉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71204

蕉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_全本_.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