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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蕉岭县东山路道路改建等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17-11-07 09:04:0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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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梅州市蕉岭县东山路道路改建等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9-1号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电子邮箱:mzjlhbj@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污染工序及处理方法

梅州市蕉岭县东山路道路改建等工程建设项目

蕉岭县城区东山路、18m规划路、24m规划路、东峰路、新华街、长兴路、东门路、盐务局路口

蕉岭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梅州市蕉岭县东山路道路改建等工程涉及8条路,其中东山路(长560m)、18m规划路(长379m)、24m规划路(长1072m)、东峰路(长700m)、新华街(长268m)、长兴路(长588m)为街道改造项目;东门路(长363m)、盐务局路口为巷道改造项目。改造道路总长3930m,在原有道路基础上,根据路况进行改建,改建后为设计速度40km/h。项目总投资9859.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1、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施工噪声: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要求。

3、施工废气:对施工设备、车辆做好保养,使其处于良好工况;对主要料场、渣场临时堆放点做好遮盖,干燥天气采取洒水等措施;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汽车通行等。

4、施工固体废物: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地址:蕉城镇镇山路9-1号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电子邮箱:mzjlhbj@126.com

一七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