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受理公告
蕉岭县豆制品综合利用一体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和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4-10-28 10:53:19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2024年10月28日,我局受理了《蕉岭县豆制品综合利用一体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项目受理公告和审批前公示可同步挂网公示,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蕉岭县豆制品综合利用一体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108号,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传真:78830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蕉岭县豆制品综合利用一体化生产项目

广东豆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蕉岭县三圳镇梅州蕉华产业转移工业园通用标准厂房(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首层

广州光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豆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腐竹、豆腐花等豆制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公司租赁蕉华产业转移工业园通用标准厂房建设“蕉岭县豆制品综合利用一体化生产项目”,项目用地中心地理坐标(E 116度8分47.458秒,N 24度33分52.167秒)。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车间、冻库、仓库、锅炉房等,年产5000t豆制品(腐竹、豆浆、豆腐花等)。本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和车间异味。锅炉废气通过采用袋式除尘器+麻石水膜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生产车间产生的异味通过车间排风换气系统的通风换气后呈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梅州蕉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设计进水水质标准中的较严者标准限值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蕉华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3、噪声:采用减振、隔音、消声等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弃包装材料、豆渣、不合格产品收集后交给专业回收公司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商家回收处理,不在厂内存放;炉渣、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烟尘收集后用于农用。

项目无需开展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