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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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鑫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分别粉磨配制水泥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蕉岭县桂岭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和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4-08-29 17:18:34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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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9日,我局受理了《蕉岭鑫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分别粉磨配制水泥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蕉岭县桂岭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项目受理公告和审批前公示可同步挂网公示,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蕉岭鑫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分别粉磨配制水泥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蕉岭县桂岭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108号,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传真:78830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蕉岭鑫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分别粉磨配制水泥技术改造项目

梅州市塔牌集团蕉岭鑫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文福镇长隆村梅州市塔牌集团蕉岭鑫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厂区红线范围内

梅州森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塔牌集团蕉岭鑫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位于梅州市蕉岭县文福镇长隆村,公司目前有一条设计产能为5000 吨/天的新型干法回转窑水泥熟料生产线,配套两套设计总产能为200 万吨/年的水泥磨系统,公司主要生产PO42.5R 和PP32.5R 两种水泥。目前生产的2个主要水泥产品混合材掺量基本接近国标要求的上限,28天强度富余空间不大,比表面积不低,继续提高比表面积电耗压力大且水泥性能会劣化,在目前绝大多数地材属于低活性材料的条件下,传统共同粉磨效能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不大。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的需求,公司拟实施分别粉磨配制水泥技术改造,通过在2#水泥磨的磨机系统增加一套选粉机,并将2#水泥磨用于粉磨熟料、石膏及少量难磨的混合材(母材);1#水泥磨系统重点粉磨混合材和按传统粉磨方式磨制中、高标号水泥;增加一套水泥配制均化系统将熟料和混合材按产品需要进行配制。本次技改后产品、产能均不变。本项目总投资26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1、废气:热风炉烟气进入1#线V选机烘干粉磨混合材,依托1#线V选机配套收尘器(布袋除尘)处理后经现有25m高DA066排气筒排放,废气因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水泥制造”中“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生物质成型燃料仓库投料口及第一次跌落胶带输送机粉尘经收尘器(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6m高DA127排气筒排放,废气因子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水泥制造”中“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生物质成型燃料第二次跌落胶带输送机粉尘经收尘器(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7m高DA128排气筒排放,废气因子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水泥制造”中“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生物质成型燃料跌落至热风炉燃料仓粉尘经收尘器(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5m高DA129排气筒排放,废气因子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水泥制造”中“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新增选粉机配备收尘器,选粉过程产生粉尘经收尘器(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42m高DA120排气筒排放,废气因子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水泥制造”中“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新增的5个稳流仓各自分别配备1台收尘器,稳流仓粉尘经收尘器(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40m高DA121~DA125排气筒排放,废气因子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中“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混料机混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收尘器(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0m高DA126排气筒排放,废气因子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中“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新建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存储仓库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不涉及废水排放。

3、噪声:采取隔声、减振、阻隔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最近环境敏感目标斗坪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物质燃料燃烧后的灰渣回用于水泥生产线;选料机、稳流仓、混料机收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水泥生产线;生物质燃料投料、输送过程收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热风炉燃料,重新投加至热风炉内;每年定期更换收尘器内废滤袋与现有项目废滤袋一并入窑焚烧处理。

项目无需开展公众参与。

蕉岭县桂岭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工程项目

蕉岭县桂岭混凝土有限公司

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蕉华工业园北部老场金塔大道北侧

广东新金穗环保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蕉华工业园北部老场金塔大道北侧,租赁原有已停产的混凝土搅拌站场地,依托现有的部分配套设施,新建一座混凝土搅拌站。主要原辅材料为水泥、河砂、碎石、粉煤灰、外加剂、水等。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1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本项目占地面积8756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1、废气:搅拌工序粉尘、粉料罐顶呼吸孔粉尘、投料粉尘采用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装卸扬尘、砂石堆放粉尘、运输扬尘采用喷淋抑尘处理,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灌,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要求。

3、噪声:生产设施产生的机械噪声,采用减振、降噪、隔声、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西面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厂界其余面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沉淀池沉渣外售砖厂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无需开展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