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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彭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矿山剥离废土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和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2-11-14 16:31:36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蕉岭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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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月14日,我局受理了《广东彭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矿山剥离废土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项目受理公告和审批前公示可同步挂网公示,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彭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矿山剥离废土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108号,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传真:78830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广东彭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矿山剥离废土资源化利用项目

广东彭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梅州市蕉岭县文福镇塔牌鑫达厂

深圳市博朗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彭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矿山剥离废土资源化利用项目位于梅州市蕉岭县文福镇塔牌鑫达厂。该项目利用泥石分离器、洗砂机、制砂机、离心机、重选机等设施,对矿山剥离废土进行分离,年分离矿山剥离废土400万吨,获得产品砂、石120万吨、粘土160万吨、硅土120万吨。本项目占地面积15000m2,建筑面积9000m2(其中3000m2为新建厂房,6000m2为现有厂房)。总投资为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0万元。

1、废气:采取设置顶棚、围挡、洒水抑尘等有效措施,减少物料的堆存、分筛等环节的粉尘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至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采取隔声、减震、降噪等措施,合理布局噪声源,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限值。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项目无需开展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