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蕉岭分局关于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18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时间:2021-03-24 09:52:59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1 | 蕉岭县残联康复医院扩建项目 | 蕉岭县残联康复医院 | 蕉岭县蕉城镇湖谷村 | 蕉岭县残联康复医院扩建项目位于蕉岭县蕉城镇湖谷村,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4.6416°,东经116.1652°。该院原为蕉岭县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有环评审批手续。为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拟进行升级改造,设置康复医学科和精神卫生科两大科室,病床数由200张增加到299张。改造后医院占地面积为11175.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万元。 项目投资代码:2020-441427-84-03-107933 | 2021-3-17 | 蕉环审〔2021〕3号 | 同意 |
2 | 建材生产项目 | 蕉岭县柏洪建材有限公司 | 蕉岭县新铺镇同福村行公背 | 蕉岭县柏洪建材有限公司建材生产项目位于蕉岭县新铺镇同福村行公背,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4.5411°,东经116.1189°。项目以外购半成品沙、水泥、石粉等为原材料,年产2.4万吨水洗砂、5万吨湿拌混凝土、1.2万吨湿拌砂浆、150万块机制环保水泥砖。项目占地面积为2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项目投资代码:2012-441427-04-05-295015 | 2021-3-18 | 蕉环审〔2021〕4号 | 同意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梅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或者蕉岭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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