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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蕉岭分局关于2021年1月7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时间:2021-01-08 10:17:0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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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建设内容、规模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1

新型聚羧酸系

减水剂生产线技改项目

广东华新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

广东华新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聚羧酸系减水剂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位于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4.5273°,东经116.1688°。该公司节能建材建设项目(年生产水泥助磨剂1万吨、混凝土减水剂3万吨)于2014年10月通过环评审批(蕉环审【2014】6号),并于2014年12月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蕉环验【2014】22号)。本项目是利用现有混凝土减水剂生产线技改升级,通过外购聚羧酸减水剂母液等原辅材进行物理搅拌混合,年产不同浓度的高效能聚羧酸系减水剂2万吨。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占地面积2387m2,建筑面积480m2,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

项目投资代码:2020-441427-26-03-060160。

2021-1-7

蕉环审〔2021〕1号

同意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梅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或者蕉岭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蕉岭县蕉城镇镇山路108号,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传  真:0753-7883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