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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安全导则】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经验反馈管理(试行)
时间:2026-03-10 16:31:03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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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经验反馈管理(试行)》的通知

发布机关:国家核安全局

生成日期:2026-02-13

文  号:国核安发〔2026〕44号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指导国家核安全局系统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经验反馈管理工作,提升核安全监管效能,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经验反馈管理(试行)》,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核安全局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