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3〕1946号)有关要求,蕉岭县自然资源局正在开展蕉岭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十三条的规定,蕉岭县自然资源局将于近期举行项目成果听证会(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户籍在蕉岭县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注册登记地在梅州市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二、凡申请参加听证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3年10月18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请填写《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三、参加听证的单位或个人请将书面申请交到蕉岭县自然资源局五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属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机构证明或委托书。我局将根据该项工作的需要及申请人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特此公告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蕉岭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6日
(联系人:曾秋香,联系电话:0753-7188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