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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蕉岭县201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修改意见的情况通报
时间:2018-07-06 10:20:0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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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蕉岭县201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建字〔2015〕37号)、《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蕉府公〔2015〕14号),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县实际,制订了《蕉岭县201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17年6月12日在蕉岭县蕉城镇人民政府党务政务公开栏、蕉城镇金星村新塘铺(新一、新二村民小组)宣传栏上、蕉城镇金星村红二小组赖来生房屋的东墙、蕉城镇金星村红一小组活动中心厨房的西墙、蕉城镇金星村下坪二小组的敦睦堂大门右边、蕉城镇金星村下坪一小组门向北芬芬日杂店左边房屋的西墙、蕉城镇金星村红二32号房屋的东墙、蕉城镇陂角村民委员会对面房屋的北墙、蕉城镇金星村吉元19号东边房屋的南墙、蕉城镇金星村党务村务公开栏上张贴征求意见的公示。截止公示期满,未收到有来电、来信及邮件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2017年7月6日-10日期间,房屋征收工作队通过发放《房屋征收补偿意见调查表》对征收红线范围内被征收人赖来忠等5户人家进行调查,共收集13条意见(见调查表)。

  2018年5月,县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研判后采纳了“不同意纯货币补偿的意见”并对《蕉岭县201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中的内容增加了“产权置换及产权置换与货币相结合”相关内容。

  2018年7月2日,县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和蕉岭县蕉城镇人民政府在蕉城镇人民政府一楼召开了《蕉岭县201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方案(征求意见修改稿)》的听证会,参会人员未提出异议。



蕉岭县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