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三旧”改造相关政策,蕉岭县蕉城镇金星村吉元片“三旧”改造项目已经蕉岭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批准文件:《关于同意蕉岭县蕉城镇金星村吉元片“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蕉府函〔2021〕20号)〕,项目范围内蕉城镇金星村吉园一、吉园二、田心一、田心二、下坪经济合作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已经梅州市人民政府根据省政府委托批准同意〔批准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蕉岭县蕉城镇金星村吉园一、吉园二、田心一、田心二、下坪经济合作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9)〔2021〕30号)〕。
该项目标图建库号44142700044 号,用地面积21782平方米,由改造主体蕉岭县万事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事好公司”)实施补偿、安置、拆迁等工作。根据《蕉岭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蕉府公〔2021〕17号)以及万事好公司和蕉城镇金星村村民委员会、金星村吉园一、吉园二、田心一、田心二、下坪股份经济合作社分别提供的《蕉岭县蕉城镇金星村吉元片“三旧”改造项目补偿安置拆迁情况说明》,万事好公司已与改造项目涉及权利人签订了补偿安置拆迁相关协议,原权利人对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相关权益已转移至万事好公司名下。万事好公司已对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补偿清楚并已完成原有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清拆工作。
现将该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补偿安置拆迁情况及权属性质进行公示,如相关利害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0天内(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10月10日止)持本人身份证以及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地址:蕉城镇恒塔大道44号蕉岭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753-7188863)。公示结束后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同步注销原权利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等权属证书。
附件:1. 蕉岭县万事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蕉岭县蕉城镇金星村吉元片“三旧”改造项目补偿安置拆迁情况说明》
2. 蕉城镇金星村村民委员会、金星村吉园一、吉园二、田心一、田心二、下坪股份经济合作社《蕉岭县蕉城镇金星村吉元片“三旧”改造项目补偿安置拆迁情况说明》
3. 蕉岭县蕉城镇金星村吉元片“三旧”改造项目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补偿安置拆迁情况及权属性质情况表
4. 蕉岭县蕉城镇金星村吉元片“三旧”改造项目宗地图
蕉岭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30日
附件:
1.蕉岭县万事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蕉岭县蕉城镇金星村吉元片“三旧”改造项目补偿安置拆迁情况说明》.pdf
2.蕉城镇金星村村民委员会、金星村吉园一、吉园二、田心一、田心二、下坪股份经济合作社《蕉岭县蕉城镇金星村吉元片“三旧”改造项目补偿安置拆迁情况说明》.pdf
3.蕉岭县蕉城镇金星村吉元片“三旧”改造项目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补偿安置拆迁情况及权属性质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