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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蕉岭县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17-10-24 11:25:2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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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的领导下,围绕振兴发展目标,积极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稳步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对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和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在服务改革发展、保障改善民生、规范财政管理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县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6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

——推动产业发展,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围绕振兴发展主线,深入开展“暖企”行动,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努力培植新的税源。2016年,全县生产总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同比分别增长6.10%、13.24%、38.66%。

——统筹兼顾,财政支出得到保障。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统筹政府财力,持续加大工业园区建设投入,全力保障县城扩容提质建设。财政支出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节能环保、扶贫等民生投入,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2016年,财政用于民生支出17.7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28%,同比增长3.28 %。

——深化预算改革,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强化预算约束,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力度,着力构建公共财政管理新机制。做好全省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推进村级财务监管。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县财政局组织实施的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65亿元,总支出22.55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19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41亿元,总支出4.76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2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97亿元,总支出1.78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1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78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收入征管, 财政收入保持稳步增长;强化支出管理,加大重点项目建设投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但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是:

(一)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1.部分己拨付资金未按规定报账核销。

2.有2个项目资金未实行报账制管理。

3.有1个项目报账资料未严格复核。

4.有1个项目预拨项目启动资金超过规定标准。

5.有1个项目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

(二)借出款项和其他应收款清理不及时。

(三)财政票据管理不够完善。

1.财政票据进行核票时未对所收取的资金与已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进行核对。

2.本年度内未对财政票据的领购、使用、核销、保管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7个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对县财政局、县农业局等7个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涉及资金总额1.69亿元。从审计情况看,相关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较好,但存在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是:

1.预算编制不够完整。有2个单位部分收入未纳入预算,涉及金额2101.30万元。

2.资产管理不规范。有1个单位新购置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4.05万元。

(二)15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对三圳镇、新铺镇、县招商局、县发展改革局等15个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大部分单位能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推进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但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等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是:

1.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一是有1个单位未建立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二是有4个单位重大经济决策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没有明确决策的议事范围、金额标准、程序等内容;三是有6个单位部分支出单据不够规范,未附明细清单;四是有3个单位财务报账把关不够严格。

2.部分单位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管理和财务核算不规范。一是有3个单位的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涉及金额2484.25万元,已移送问题线索6件;二是1个单位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实行报账制管理,涉及金额3139.16万元。

3.“三公经费”核算不够规范。有1个单位部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在其他科目列支,涉及金额5.38万元。

4.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有2个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5.05万元。

5.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有8个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230.70万元;二是有1个单位资产报废未履行审批手续,涉及金额1.09万元;三是有1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5.63万元。

6. 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有3个单位采购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物品未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74.33万元。

7.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不规范。有11个单位存在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支持村委经费未经镇级财政所转拨、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白条单据入账等问题。

三、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对蕉岭县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项目立项及实施、项目造价、项目的资金来源及支付情况,涉及项目总投资1760万元。从审计情况看该项目基本能执行国家基建程序、工程管理和财务核算制度,但存在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是:

(一)未按规定在省级指定的媒体发布施工招标公告。

(二)工程结算定案价多计24.23万元。

(三)工程施工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涉及金额37万元。

四、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2013年度蕉岭县长潭镇、文福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涉及专项资金2760万元。从审计情况看,2013年度蕉岭县长潭镇、文福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资金拨付、支出手续基本完整,但存在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是:

(一)前期工作费138万元拨付不规范。

(二)项目工程监理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审计要求,认真组织整改。截至2016年12月底,已上缴、追回或归还财政资金1184.36万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5420.55万元,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3项。

五、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编制和安排的科学性,提高预算和财政分配的严肃性,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减少二次分配,规范财政资金拨付,推进项目实施;理顺各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权责,增强预算执行刚性。

(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会计核算,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

(三)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规定,坚持“安全、规范、高效”的原则,规范政府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

(四)加强国有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定期开展国有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做到家底清楚,账、卡、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执行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审批手续,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