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6日在蕉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上
蕉岭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良文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蕉岭县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把审计整改作为规范财政管理、防范化解风险、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县委审计委员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统筹推进,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举措、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稳步推进,切实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提升全县财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县委审计办、县审计局聚焦过程跟踪、重点督办、分类指导、结果认定等关键环节,构建“全程管控、动态反馈、限期整改、对账销号”的闭环管理机制。全县各镇、各部门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对照审计整改问题清单逐项梳理、精准施策、压茬推进,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审计整改工作格局
县委、县政府坚持从政治高度抓紧抓实审计整改,将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强化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县委审计办、县审计局把跟踪检查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加强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积极构建多方协同、优势互补的整改工作体系,审计整改实现从“单打独斗”到“联合作战”的转变,形成整改工作强大合力。
(二)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标准、整改时限和结果运用等要求,形成“清单管理、跟踪督办、销号落实”的标准化工作流程。推动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审计查出问题做到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推进、亲自督促落实。强化整改监督问责,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以刚性约束倒逼整改实效,推动整改工作从“被动整改”向“主动治理”转变。
(三)强化协同联动,凝聚整改监督工作合力
县人大常委会强化审计整改的监督检查,县人大预算工委会同县审计局对审计查出重点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审计整改落地见效。县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立足各自职能职责,围绕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结果反馈等重要环节,增进信息沟通、工作联动、成果共享,合力提升整改成效。
(四)深化科技赋能,全面提升审计整改质效
县审计局切实履行督促检查责任,通过全面应用广东省审计整改智能管理系统,实现整改任务在线交办、整改进度实时跟踪、整改佐证材料线上报送、整改成效在线评估全流程数字化管理。依托系统数据动态分析、逾期预警功能,对临近整改时限未完成事项自动“亮灯”提醒,实现整改全过程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控,全面提升审计整改监督效率与穿透力。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6年4月,《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3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88个。其中已到整改期限的29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73个,整改率92%;未到整改期限的4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其余事项正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
通过整改,上缴和追收各类财政资金16,951万元、收回部门存量资金4,921万元,清理长期挂账资金2,102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16,073万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37,392万元,调账处理16,963万元,挽回避免损失浪费167万元,其他方式落实整改金额49万元,促进项目建设18项,推动建章立制41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1)关于预算编制执行方面的问题。县财政局一是将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702万元,通过预算调整方案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并明确要求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全面细化至具体部门、项目及预算科目;二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收回已完工或终止项目资金指标817万元,清理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416万元,督促加快支出84万元;三是对预算执行率偏低和预算指标结转两年以上未使用完毕的问题,督促相关预算单位加快支出11,297万元,收回项目指标金额2,900万元;四是落实预算批复要求,将2025年度县级预算批复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指标足额下达至各预算单位。
(2)关于财政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县财政局一是将充电桩有偿使用权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等非税收入16,615万元追缴入库;二是印发通知规范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完成38处出租备案、9处租金收益登记,上缴租金收入60万元;三是加快拨付进度,累计拨付“三保”资金、项目资金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3,736万元。
(3)关于财政风险和地方债务风险防范方面的问题。县财政局一是已清理暂付款挂账2,100万元;二是通过发函督促,推动3个项目加快实施进度;收回以拨代支的债券资金15,970万元,形成项目支出12,451万元等。
(4)关于审计发现其他方面的问题。一是督促2个乡镇加快推进2024年度“百千万工程”项目实施,推动5个项目完工、6个项目完成立项或开工建设;二是2个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社区服务用房和养老服务用房已移交属地镇政府并办理产权证;三是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督促各镇全面完成耕地地力补贴对象信息核实与更新工作;四是县住建局已报请县政府批准代征建制镇污水处理费,县发展改革局正在制定相关收费标准。
2.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1)关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方面的问题。4个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追减预算指标金额736万元,列支使用1,279万元。
(2)关于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7个单位已追回并上缴非税收入18万元;二是1个单位收回扶贫资金投资分红和入股本金74万元;11个单位通过强化合同管理与履约执行、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支出审核、完善报销手续、规范工会慰问等,加强支出核算和管理。
(3)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2个单位通过聘请第三方进行市场评估、公开竞价招租等程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二是4个单位已将少记的固定资产517万元补登记入账;三是1个单位将闲置设备投入使用,并将智慧城管运营服务项目中未对接市级平台的费用10万元从原合同总价中扣除。
(4)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4个单位已追回或扣减多计工程造价45万元;二是7个单位通过加强法规学习、建章立制、复核工程量、规范评标及基建审批程序等措施,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三是3个单位已通过发函督促参建各方、组织系统项目演示等方式,推动5个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形成项目支出1,991万元。
(5)关于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7个单位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审查机制等方式,加强内部管控,强化日常管理与风险管控。
(二)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蕉岭县慢性病防治站2021年至2023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1)关于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将国有资产出租收入9万元、结余资金51万元上缴县财政;二是已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支出管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规范会计核算,加强现金管理使用。
(2)关于资产的管理、使用和处置方面的问题。一是核查盘点固定资产,将盘盈的固定资产补登记入账;二是加强药品管理,定期清查盘点,规范账务处理;三是对购进第二类精神药品执行双人验收管理。
(3)关于医疗门诊收费方面的问题。一是将套用项目名称打包收费项目以检验组套分类的方式录入系统,规范录入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名称和价格;二是对应备案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备案申报并公示;三是已将市场调节价收费项目向医保部门书面报告,未再开展线下自主采购药品。
2.蕉岭县污水处理中心2021年至2023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县污水处理中心一是健全制度规范。修订单位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决策变更需重新履行集体决策程序;修订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流程和政府采购行为;修订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将盘盈6万元登记入账。二是追回多付勘察、设计费26万元并上缴县财政。
(三)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蕉岭县林业局2023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1)关于政策落实执行方面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先经集体研究决策后实施。二是追回并上缴违法图斑处罚金13万元,并对违法图斑立案查处;三是定期发布系统巡林数据,督促落实巡林要求,完善巡林系统信息和台账登记;四是优化村级专职护林员年龄结构。
(2)关于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方面的问题。一是2024年的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林分优化)项目作业设计调整变更已按要求上报审批;二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将采购意向在专区公开;三是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已拨付项目资金1,499万元。
(3)关于城乡一体绿美提升行动方面的问题。一是将3个园林绿化工程送县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二是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中标承诺配置现场人员。
(4)关于绿美保护地提升行动和古树保护提升方面的问题。
一是督促单位将结存的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62万元上交县财政,并发函要求各资金使用单位规范使用专项资金;二是按照辖区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划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主管部门及确定养护责任人。
2.蕉岭县“6.16”特大暴雨抢险救灾资金和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一是1个单位已完成应急抢险救灾工程认定工作,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支出项目资金678万元;二是1个单位督促各镇加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4,456万元救灾资金已拨付使用3,141万元;三是1个单位将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出台并拨付使用资金1,028万元;四是2个单位对不符合使用范围的支出进行了账务调整;五是3个单位通过加强合同管理、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等方式,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六是2个单位对单位捐赠物资管理办法中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条款进行了修改。
(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蕉岭县长潭镇党委书记、镇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一是督促落实网格化巡查方案,切实加强土地巡查监管,对20宗违法用地进行研判分析,其中8宗不予立案审批,剩余12宗已完成整改1宗;二是规范补贴发放管理,对已死亡的五保户人员停止发放耕地地力补贴;三是修订单位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方案,明确审批流程,督促建房人及时申请验收;四是加强出水口水质的巡查,制定断面水质达标提升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河长严格落实巡河制度,并规范智慧河长系统数据录入;五是加强常态化监管,对禁养区生猪养殖场进行清退整治。
2.蕉岭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一是已将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查处信息按季度向税务部门反馈;二是通过与属地镇签订管护协议、对临时用地上的搭建建筑进行拆除、出租临时地块等措施加强储备土地管理、落实管护责任;三是通过发函或约谈提醒方式督促3宗地块责任主体限期完成复垦复绿工作;四是按要求编制土地储备计划并获县政府批复同意;五是发函督促并组织各镇推进违法占耕图斑整改工作,已完成158.63亩违法占耕图斑整改;六是因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最终未发布实施,经与编制单位沟通,同意不收取规划编制款项;七是足额拨付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181万元。
3.蕉岭县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一是蕉岭县人民政府已印发《蕉岭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补暂行办法》;二是按要求完成新铺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阶段性任务;三是已请示省自然资源厅将新铺试点方案与县级总体方案调整融合,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子项目进行调减;四是对于复绿种植效果不佳的历史遗留矿山,施工单位已重新进行覆土种植,目前植被复绿约2亩,剩余区域正在进行养护管理;五是督促1家企业按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11万元;六是对6个重叠图斑的实地现状地类开展调查后上报调整图斑类别;七是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进度,已完成2009至2018年批次38.59亩批而未供土地出让任务;八是发函督促并完成1处非法占用土地立案查处;九是对2家矿山发布采矿许可证注销公告,剩余3家矿山因尚有资源储量需开发利用和整合,待提质扩能后重新办理采矿权登记。
(五)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3年蕉岭县美丽圩镇建设(小城镇品质提升)项目专项审计调查
一是4个单位通过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和政府采购管理;二是1个单位从应退还工程质保金中扣减多计工程造价。
(六)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方面问题
一是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不到位方面。1个单位已完成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任务和年度存量农房微改造任务;1个单位已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校本课程,对领取城乡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的学生减免课后托管服务收费;修订食堂采购验收工作制度,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
二是履职尽责不到位方面。2个单位根据2025年民生实事和政府重点工作计划的序时进度要求,推进完成节点工作任务,按月报送工作进展;1个单位已落地推行“竣工即交证”登记业务,完成县级垦造水田任务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履行测绘工作统一监督管理职责;1个单位建立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全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燃气监督检查结果;目前县级燃气事故应急预案仍在编制中。
2.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方面问题
相关单位已建立健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通过明确决策程序、完善决策记录等举措,提升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3.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问题
一是4个单位已追回不合规发放的优秀党员奖励金、误餐补助等3.57万元;二是6个单位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将相关经费列入年初预算等方式,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如实反映“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三、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分析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跟踪调研和督查督办情况,当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有:一是财政财力保障不足。部分事项需投入一定资金方能完成整改,但因地方财力有限、“三保”压力大等多重因素影响,县财政短期内难以足额保障整改资金需求。二是问题复杂多元。部分未整改到位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综合性特征,需多部门、多领域协同推进。
针对上述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全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对到期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被审计单位要深入剖析症结根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倒排工期,推动问题限期清零;未到期的要主动作为,细化各阶段工作重点、推进举措、责任人员和预期成效,盯紧盯牢整改进度,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强化跟踪督办。县审计局要通过日常跟踪、现场核查、重点督办等多种方式,对整改全过程实行闭环管理,对整改不力的及时预警、通报、约谈,对拒不整改、虚假整改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处理,以问责倒逼整改落实。三是坚持标本兼治。被审计单位要完善内部管理,常态化排查整改成效,防范问题反复;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问题,加强行业系统治理,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上级以及县委、县政府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审”与“改”同向发力,推动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防范风险一体推进,持续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断深化审计成果运用,推动整改成效向治理效能深度转化,在加力提速打造“百千万工程”典型县和苏区融湾先行区综合示范窗口中体现审计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