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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蕉岭县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09-07 08:45:0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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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24日在蕉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上

蕉岭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小琼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审计《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审计整改工作意见》要求,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对重大问题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把审计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县分管领导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要求各部门针对审计查出问题,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查漏补缺,形成整改工作合力,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各被审计单位能认真落实整改责任,以审计整改为契机,深入研究分析,提高工作水平,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解决方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而达到“审计-整改-规范-提高”的效果。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一是明确整改责任。各被审计单位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等措施部署整改工作,对照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逐项逐条落实。二是完善体制机制。有关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开展本领域整改工作,通过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举一反三,堵塞管理漏洞。如县政府通过出台《蕉岭县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蕉府〔20213号),加强和完善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审计机关提高审计整改质效。一是强化审计整改制度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通过制定审计整改监督工作机制和操作指南,明确日常整改监督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不断规范日常整改督促工作。二是建立审计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挂销号管理。通过对每个审计项目查出的问题,审计处理、处罚和意见建议,被审计单位采取的主要整改措施等资料建立项目整改台账,一事一号,对账对证据销号,实现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动态跟踪管理,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梳理完善佐证材料,提高整改质量和效率,督促整改持续落实到位。2021年协助被审计单位报送整改材料28次,出具审核意见11份。

(三)县人大加大审计整改监督力度。县人大将审计整改监督工作列入年度常规事项,每年对整改不到位、整改有难度等问题依法开展跟踪调研、现场检查。通过现场跟踪检查和沟通交流,了解被审计单位开展整改工作存在的客观困难和问题,共同协商提出下一步的措施,同时对消极应付、不积极整改的单位,敦促加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共4大类14175个,至20216月底已完成整改160个,整改完成率91.43%。据统计,相关部门单位通过整改上缴财政资金252.73万元清理长期挂账资金623.93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55万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3749.24万元调账处理457.66万元推动项目进度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2项。

(一)财政收支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的问题。一是县财政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管理,严格审核各单位的部门预算草案,确保把预算编制细化到部门,细化到基层单位,细化到具体项目,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2020年我县预算编制情况来看,得到较好地落实二是县财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和总预算会计的核算工作,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真实反映财政支出,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三是县财政已于20205月将拆旧复垦成本144.11万元拨付到长潭镇人民政府。四是县财政未按规定方式和范围拨付财政资金的问题,2021年审计仍发现此问题,县财政今后将按照《预算法》和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国库库款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财政资金拨付。

2)关于财政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2021年出台《蕉岭县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蕉府〔20213号),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制度。二是未履行报告程序,权责发生制事项未按规定提请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问题,2021年审计仍发现此问题,县财政今后将按照《预算法》要求,严格执行县人大通过的年初预算,完善预算调整报批手续,及时报批权责发生制事项。三是县财政通过盘活存量、收回垫付款等方式共清理借出款项623.93万元,其中通过盘活总预算会计账存量资金消化暂付款项571.50万元;收回借出款项52.43万元。

3)关于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盘活方面的问题。一是对县级财政及各预算单位部门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并报政府批复盘活2675万元,其中县财政1365万元,部门单位1310万元。二是县财政已拨付使用盘活收回的结转结余资金174.46元,其中20160.06万元,2017174.40万元。

4)关于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县财政根据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情况说明已进行账务调整调整后,拨付债券资金与人大批准议案一致。县财政今后将继续遵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券管理,严格按人大批准的议案执行强化预算管理。

5)关于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一是县社保局已于审计期间收回多发放的养老保险金0.13万元。二是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将不定期召开会议商议制定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计划。

6关于相关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一是蕉岭县涉农领导小组于已在市级要求的时限内完成了整合方案。在后续工作中,县涉农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资金分配和报备工作。二是县地方公路管理站通过下设科目(公路养护费用和工程建设费用)对涉农资金进行专账核算。三是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蕉岭分局已督促14家未申报登记的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按要求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进行年度申报,13家未备案的按要求登记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四是县教育局已经出台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并健全相应协调机制。

2.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一是1个单位2020年教师培训费占公用经费财政预算拨款总额1.15%,未达到5%要求,目前正在推进整改中。二是1个单位已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细化预算,提高财政预算的精确性,做实做准预算。三是1个单位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要求的目标。

2关于收支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1个单位已将虚报车辆运行费用9.6元上缴县财政局。二是2个单位通过修订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公务用车,4个单位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上缴县财政局或归还原渠道使用。三是15个单位已加强零余额账户管理,除按规定转存本单位基本户外,其余资金由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四是13个单位加强现金使用规定,杜绝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五是6个单位已按规定足额补缴非税收入232.03万元六是1个单位将居家康复服务费3.2万元追回并上缴县财政局,1个单位收回多发放误餐补助0.72万元并修订制度规范发放。七是1个单位不再与无隶属关系的单位发生经费领拨。八是1个单位已按规定标准向工会会员收取会费。

3)关于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1个单位已对公务车进行报废并账务处理,对外出借检验设备已完善调拨审批手续,并制定完善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1个单位已对固定资产进项了清查盘点并建立了资产台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正在制定中。二是1个单位从具备医疗器械销售资质的公司购进医疗器械,防范医疗风险三是9个单位已按规定将固定资产190.97万元补登记入账四是县财政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预算单位及乡镇银行账户的管理工作,各预算单位及乡镇清理撤销银行账户14

4)关于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一是1个单位上报县政府批复同意,以财政借款转列支及拨付工作经费的方式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正在与相关单位协商推进,1个单位拟将通过发送律师函,分步归还借款等方式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二是5个单位已加强支出审核控制,规范和完善支出附明细清单,单据领款人签字等手续。三是9个单位已按要求规范会计核算,对专项资金单独核算、设置工会账等,1个单位加强对下属校(园)财务监督与指导,要求全县各公办学校依法依规做好会计核算工作,目前正在推进中。四是6个单位已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对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公务卡,规范结算行为。

5)关于“三公”经费等支出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4个单位已将公务接待附公函和接待清单,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二是3个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已实行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三是17个单位已按规定将“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在对应科目列支。四是2个单位已按照有关规定重新修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落实方面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人民医院已于201911月付清了拖欠7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药品账款。

2.稳投资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蕉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工程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县财政局于2020224日安排专项债券资金4000万元,用于迁建工程项目建设,并于2020320日拨付到位3483.44万元,解决了项目建设资金筹措不到位问题。二是蕉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迁建工程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主体结构于201912月全面封顶。

2蕉岭县G205线东山桥危桥改造工程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县公路事务中心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前必须获得施工许可证。二是县公务事务中心已于20201216日全面完成东山桥主体及附属工程,并于20201227日开放交通。三是县公路事务中心按相关程序签订合同后编制设计文件。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蕉城环东河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第一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资金管理不合规的问题。

县城综局已按相关规定工程款中按合同造价预先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存入施工单位预先设立的专用账户方式缴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2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县城综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现行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程序实施市政工程项目二是县城综局在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采用合理价格评分方法、不将投标人注册资金作为评分指标、不将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评分指标。三是县城综局在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活动中严格执行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对应实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全部进行公开招标。四是县城综局已加快组织竣工验收,蕉城环东河黑臭水体治理项目于20204月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2.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交通运输局已于审计期间对防疫物资造册登记入库。二是县卫生健康局已于20204月将存放于县农业农村局账户的捐赠资金118.44万元转入并登记入账。三是社会捐赠资金124.02万元已全部分配和使用完毕,其中87.30万元用于购买防疫物资,36.72万元用于慰问一线医务人员。

三、尚未整改到位问题、原因分析及下一步安排

除上述情况外,还有部分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有一些问题的整改措施还不够具体、层次不深、力度不够等。主要原因是:

(一)部分事项的整改需通过深化改革稳步推进。如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死亡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属于“年年审计、年年报告、年年整改、年年出现”的问题,究其原因,是由于信息共享机制未能有效建立,各部门之间信息和数据未及时、全面共享引起的,只有推动源头治理,不断前移数据对比时点,推动及时共享信息,才能持续巩固整改成果,避免屡审屡犯。

(二)部分事项整改涉及多部门协调,综合联动促改机制不够完善。部分整改事项涉及到多个部门,需要多个部门的共同配合协调,才能促进问题的解决,目前协调机制不够完善,配合力度不够,影响了整改的效率和效果。如工程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的问题,由于施工许可证涉及到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多个部门,办理过程复杂,各部门之间协调机制不够完善,该问题目前正在推进整改中。

(三)部分事项因客观因素制约整体进度。部分整改事项由于客观原因制约,造成整改进度较为缓慢。如县财政未按规定方式和范围拨付财政资金、报批手续滞后等问题,受上级库款指标要求、会议召开和现实需求不同步等客观原因制约,难以从根本上得到整改,需要随着财税体制改革推进才能逐步解决。

)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工作难度较大。如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主要是部分往来款因形成时间较长,资料不够完善且经办人员更换,有些单位经查已不存在,有些人员无法取得联系,造成核实清理工作存在一定的难度

下一步,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和指导,充分发挥审计工作“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准确把握审计整改工作的功能定位,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确保审计问题整改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