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3日在蕉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蕉岭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小琼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按照省委审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要求,致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人大监督、被审计单位整改、主管部门监管、审计跟踪督促、纪检监察和巡视巡察协同的审计整改工作责任体系,加强审计整改、结果运用、追责问责,全方位、全过程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坚决杜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和屡审屡犯等问题,切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一年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坚持问题目标进度导向,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自觉接受审计跟踪检查,并且以审计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单位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县审计局强化整改监督责任,建立审计整改监督机制,加大审计整改监督力度,促进审计整改有效落实。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有的部门单位通过建立审计项目整改台账,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按时报告整改情况;有的部门单位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将整改任务逐项分解到有关职能股室落实整改;有的部门单位通过召开党组会、业务会等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有的部门单位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举一反三,堵塞管理漏洞。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被审计单位以审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推动部门单位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出台《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对下属单位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固定资产监督检查,加强对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二)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对审计发现问题的事项,有关主管部门能够督促本行业扎实推进整改,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真正形成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防问题的闭环,健全审计整改协作联动机制,促进审计整改工作提质增效。如针对县房管局未经审批出租直管公房、直管公房租赁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财政局职能部门督促县房管局应加强直管公房的日常管理、规范出租程序、严格审批等工作。为此,县房管局出台了《蕉岭县房产管理局公有房产管理规定》(蕉房字〔2019〕1号),对直管公房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三)审计机关持续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县审计局认真贯彻执行《广东审计机关加强审计整改监督工作的若干具体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整改督促机制,要求审计组全程跟踪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在期限内形成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报县审计局。同时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梳理后,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账销号,跟踪整改进度,确保整改监督工作不留死角,提升审计整改监督效能。二是扎实开展整改检查工作,2019年12月,县审计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以整改监督与内审指导股和法规审理股相关同志、各审计项目组主审为成员的整改检查组,对被审计单位开展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核实检查和指导,审计整改检查涉及23个项目19个单位,涉及134个整改问题。通过检查,进一步推动相关单位整改工作质量的提升。三是不断加强审计整改监督工作制度建设,通过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发送整改督促文书等方式,促进审计整改工作规范化。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蕉岭县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共5大类22项134个,至2020年6月底已完成整改125个,整改完成率93.28%。据统计,相关部门单位通过整改已上缴财政资金98.62万元,清理长期挂账资金16183.39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0.56万元,已促进资金拨付到位97.53万元,已调账处理138.48万元,推动项目进度2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6项。县审计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配合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对6个部门53项审计查出问题,加大审计整改监督力度,促进审计整改有效落实。
(一)财政收支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一是县财政局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切实提高预算分配的合理性,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已将县级预留资金预算细化到部门、基层单位及具体项目。尽量减少县级预留资金,提高预算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编细编实预算。二是县财政局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地方财政专户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5〕25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通知》(财库〔2015〕192号)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财政资金拨付,按规定方式和范围拨付财政资金。2019年未再有提前拨付资金至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的情况。
(2)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县财政局于2019年7月向县政府提出《关于调整2018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使用项目及2019年新增其他专项债券资金分配情况的请示》,由县政府形成议案报告县人大,并经2019年8月8日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法》及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将债券资金预算调整情况报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审议。
(3)关于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县财政局通过发出催款函,加大清收力度,对逾期的借垫款限期收回,至2019年12月已收回15677万元。二是县财政局责成县社保基金局,追回多发放2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0.25万元,承诺今后进一步加强对社保基金拨付的审核和监管。三是县财政局与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和相关学校进行沟通协调,推进一般山区、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随工资纳入财政统一发放。
(4)关于财政资金结转、结余方面的问题。一是县财政局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5〕24号)规定,进一步规范业务程序,将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交回、收回或用途调整的有关情况及时报送上级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备案。二是县财政局已于2019年10月24日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关于将部分非税收入专户结余资金安排用于冲减暂付款挂帐的请示》,并经2019年11月1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安排结余资金2906.56万元用于冲减暂付款挂账,冲减后余额125.66万元缴入国库统筹并做出相应账务处理。
2.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管理与执行方面的问题。一是1个单位已将年中预算调整按规定报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二是2018年10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拨付民政经费用于县民政局抵消财政拨款结转赤字。三是1个单位立行立改,严格按预算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四是1个单位未再向无预算缴拨关系的单位拨款,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
(2)关于收支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4个单位已按规定足额补缴非税收入67.31万元,1个单位因经费不足未能补缴非税收入471.98万元。二是1个单位对生态公益林存在权属争议、分配方案未达成共识等问题进行梳理,已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7.53万元,目前,正继续推进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发放工作。
(3)关于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5个单位已按规定将少(漏)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39.83万元补登记入账。二是2个单位通过盘点资产、调整账务等方式,做到固定资产账实相符。三是2个单位通过建立明细台账、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收回出借的国有资产等方式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安全。目前,仍有1个单位因资产归属主体未明确暂未完善资产移交和核减手续。
(4)关于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一是8个单位已加强零余额账户资金管理,除按规定可转存本单位基本户的资金外,其余由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二是11个单位落实公务卡制度,对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公务卡,规范结算行为。三是2个单位通过转账方式进行结算,规范使用现金。四是4个单位加强现金使用规定,杜绝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五是县投资审核中心支付聘请人员劳务报酬按规定取得发票。六是2个单位已通过发送催收函、报账等方式,清理消化挂账金额506.39万元。七是6个单位已加强内部控制,对支出凭证按要求附明细清单。八是3个单位已按要求规范会计核算,对公房处置收入或代收款项进行会计核算。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财政资金拨付未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问题,县财政局已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财政资金拨付。
二是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未按期开工的问题,县妇幼保健院的公共卫生服务大楼于2018年11月开工,2019年12月主体结构封顶。
三是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缺额、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未使用的问题,因县级医院本身人才紧缺、难以选聘下派,基层卫生院难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等原因,至2019年12月,全科特岗共招聘15人,完成任务的68.18%,发放补贴90万元。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采购进口医疗设备专家论证组成员均为县人民医院人员的问题,县人民医院已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专家论证工作,按要求由一名法律专家及四名非本单位的产品技术专家作为成员组成专家论证组。
二是采购文件资料不完整的问题,县人民医院已按要求完整保存采购文件资料。
三是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与公告时间的间隔超过规定时间的问题,县人民医院已按规定在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
四是县人民医院高清腹腔镜采购项目签订补充协议对供货合同进行了实质性修改,且未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问题,县人民医院已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约定签订书面合同。
2.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工程建设程序及建设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设项目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前已开始施工、未按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问题,蕉城镇卫生院因本项目工程结束后至今无新工程建设,承诺今后组织实施的建设项目严格按要求取得施工许可证,按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二是建设项目竣工图纸与实际不符的问题,蕉城镇卫生院已按建设项目实际修正了竣工图纸。
(2)关于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项目建筑工程结算工程量与实际不符,多计工程款21.58万元的问题,蕉城镇卫生院已向施工单位追回21.58万元工程款。
(3)关于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蕉城镇卫生院承诺今后将对所有工程严格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4)关于资产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固定资产核算不准确的问题,蕉城镇卫生院已于2019年9月将设计费、监理费等支出18.41万元补入固定资产。二是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投入运行后,未按规定向县财政局申报、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问题,蕉城镇卫生院已完成不动产权证的办理及登记。
(四)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工程建设程序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华侨中学扩建学生运动场工程竣工验收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问题,华侨中学已于2019年12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2.关于工程建设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华侨中学工程资料未能做好整理归集建档工作的问题,已按要求做好整理归集建档工作。
3.关于工程结算审核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华侨中学部分结算工程量未按实计算,多付工程造价的问题,华侨中学已将施工方退还的8.37万元上缴县财政局。
(五)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凭证未附接待函和接待清单的问题,相关单位能够按照公务接待规定完善报销原始凭证,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凭证中附有接待函和接待清单。二是对2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值班补助、乡镇补贴等问题,相关单位已废止不合规的补贴制度,并收回违规发放补贴0.56万元。
2.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5个单位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应内部控制制度,废止不合规制度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完善支出审批手续、加强支出审核控制。二是3个单位健全重大经济事项议事决策机制,规范和完善相关会议记录。三是1个单位按规定清理退出参与出资成立公司的房地产评估业务。四是1个单位执行审计决定上缴县财政1.36万元。
3.工程项目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1个单位已责成下属公司对工程项目按协议约定执行。二是2个单位加强财政性基建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对工程项目按规定送县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三是2个单位按规定将工程项目发包给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四是1个单位已责成下属单位按合同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五是2个单位工程项目建设已按规定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六是1个单位已按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书面合同。
三、尚未整改到位问题、原因分析及下一步安排
除上述情况外,还有部分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有一些问题的整改措施还不够具体、层次不深、力度不够等。主要原因是:
(一)部分问题客观情况较复杂,整改工作需要持续统筹推进。如财政部门消化历史欠账、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缺额等方面的问题,需要综合协调各方面因素,分阶段推进才能有效解决。
(二)部分问题涉及部门间沟通协调,需要一定时间履行必要程序。如长潭镇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未及时发放到户的问题,需要镇政府协同相关部门组成工作小组,推动各方对权属争议、分配方案达成共识,需要统筹各方的合力推进。
(三)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工作难度较大。如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消化的问题,部分往来款因形成时间较长,资料不够完善且经办人员更换,有些往来单位经查已不存在无法取得联系,核实清理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
(四)个别部门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不够,措施不到位。在整改检查过程中,发现少数部门单位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在后续年度依然存在,屡审屡犯;一些部门单位对一些问题以已成事实无法回归原状为由,未采取任何具体措施进行整改。
对这些问题的整改,相关部门单位已作出安排和承诺,对涉及多部门协调、历史遗留等整改难度大的问题,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加快整改进度;对需要逐步消化的历年挂账等问题,通过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发展经济提高财政收入水平等措施稳步推进整改;同时通过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严防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县审计局将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下一步,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提升审计整改质量,在建设“世界寿乡·富美蕉岭”,打造梅州寿乡品牌之星,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中体现审计应有的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