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
蕉财社〔2019〕4号
蕉岭县民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18〕246号)和梅市财社〔2018〕100号文精神,现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531万元(详见附件),请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发挥绩效。
附件:梅市财社〔2018〕100号 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pdf
蕉岭县财政局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