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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16-11-24 11:17:0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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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29日在蕉岭县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蕉岭县财政局局长 徐杞文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蕉岭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4年,县财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努力克服收支双重压力,在财源培植上求突破,在征管方式上求创新,在监督管理上求精细,在资金安排上保重点,努力为我县实施“十大工程”,办好“十件实事”,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突破提供财力保障。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我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8304万元,比2013年同期增收 13002万元,增幅为28.70 %,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2233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72.44%;非税收入完成16071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27.56 %。

(二)财政总收入和上划税收完成情况

2014年,来源于蕉岭县财政总收入合计125174万元,比2013年同期增收38334万元,增长44.14%。上划中央“两税”完成16633万元,完成上划基数16334万元的101. 83%,超上划299万元。上划省“四税”收入完成9445万元,完成上划基数8152万元的115.86 %,超上划1293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我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83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5488万元,上年结余4294万元(含批复核增),债券转贷2676万元,收入总计为170762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60188万元,上解支出2317万元,增设预算周转金988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72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159万元,支出总计为170424万元。财政收支相抵结余338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

(四)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主要特点

一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继续保持较大增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年初计划119.91%,比去年同期增长28.70%,超额完成人大通过的年初收入计划任务6206万元。二是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共同增收促进我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收。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收额为1300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增收11265万元,占增收总额的86.64%,其中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契税是我县税收收入增收的主要税种。非税收入增收1737万元,占增收总额的13.36%,主要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收。三是非税收入小幅增长。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27.56%,非税收入所占比重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仍稍微偏高。四是财政支出着重民生,增长较快,重点支出得到保障。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60188万元,比2013年同期增支45800万元,同比增长了40.04个百分点,增支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上级专项支出和新农村建设示范项目支出等。继续加大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重点民生项目的投入力度,2014年民生累计支出120047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4.94%,民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各位代表,2014年财政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2014年,我县财政工作虽然完成年初目标,但也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受当前财政收入基数大、淘汰落后水泥产能、政策性减收等因素的影响,要继续保持财政收入的快速增收难度较大;二是在支出方面,经济社会发展对财政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各项增支项目有增无减,刚性支出的基数越来越高,增加支出的盘子越来越大,财政增支压力很大,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三是公共财政体系仍有待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和非税收入管理使用仍有待进一步规范,财政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财政监管仍需进一步加强。新的一年,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和困难,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各项改革的关键一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实施新《预算法》的第一年。

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深化现代财政制度改革,改进“三位一体”的预算管理制度。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依法强化收入管理,积极组织收入;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原则,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各项重点支出、民生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支出,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综合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标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深化财政改革,促进部门预算与财政其他各项改革的有效衔接,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总体思路是:按照新《预算法》规定,增强预算编制的政策性、加强预算的约束性、体现预算体系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强化预算的细化性。

基本原则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为目标,依法强化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优先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各项法定支出,保障关系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的民生支出,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人大、政协议案、提案等重点支出需要。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要求,对2015年财政收支计划拟安排如下:2015年我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67050万元,比上年实绩58304万元增收8746万元,增长15%,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31138万元,比上年计划82499万元增支48639万元,增长58.96%。

(二)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015年,我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67050万元,增长15%。其中税收收入安排52299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额的78%,非税收入安排14751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额的22%。具体为:增值税安排8300万元,比上年实绩6042万元增2258万元,增长37.37%。其他各税县级部分安排43999万元,比上年实绩36191万元增收7808万元,增长21.57%。非税收入安排14751万元,比上年实绩16071万元减1320万元,减少8.21%。其中:

(1)增值税8300 万元,比2014年实绩增2258万元,增长 37.37%。

(2)营业税7800 万元,比2014年实绩增收3520 万元,增长82.24 %。

(3)企业所得税3899 万元,比2014年实绩增1548万元,增长65.84 %。

(4)个人所得税2200万元,比2014年实绩增1420万元,增长 182.05 %。

(5)资源税5500 万元,比2014年实绩增114 万元,增长2.12 %。

(6)城市维护建设税 2500万元,比2014年实绩增652 万元,增长35.28 %。

(7)房产税2300万元,比2014年实绩增1587万元,增长222.58 %。

(8)印花税1500万元,比2014年实绩增624 万元,增长 71.23%。

(9)城镇土地使用税4200万元,比2014年实绩减少467万元,减幅10.01 %。

(10)土地增值税3200 万元,比2014年实绩增收1683万元,增长110.94 %。

(11)车船税600万元,比2014年实绩增104万元,增长20.97 %。

(12)契税5000万元,比2014年实绩减少732 万元,减幅12.77 %。

(13)耕地占用税4500万元,比2014年实绩减少2326 万元,减幅34.08%。

(14)烟叶税800万元,比2014年实绩增81万元,增幅11.27%。

(15)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00 万元,比2014年实绩增15万元,增长2.56 %。

(16)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457 万元,比2014年实绩增2639 万元,增长93.65%。

(17)罚没收入1704万元,比2014年实绩增613万元,增长 56.19 %。

(18)专项收入3140 万元,比2014年实绩增1404 万元,增长80.88%。

(19)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350 万元,比2014年实绩减少3397 万元,减幅50.35 %。

(20)其他收入500 万元,比2014年实绩减少2594 万元,减幅83.84 %。

上划中央收入和省市共享收入: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安排22050万元,比上划基数16633万元增加5417万元,增长32.57%;上划省“四税”收入安排17099万元,比上划基数9445万元增加7654万元,增长81.04%。

2.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级补助收入60966万元,比2014年计划30392万元,增加30574万元,增长100.6%。主要是省提前告知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23551万元;省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增加7132万元;市专项补助减少109万元。

3.其他收入

(1)上年结余1122万元(含政府性基金结余转列公共财政预算结余784万元);

(2)拟调入资金3500万元。

  收入总计132638万元,比2014年计划86158万元增加46480万元,增长53.95%。

(三)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

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的编制要求,2015年我县财政支出计划拟安排132638万元,其中:上解支出安排1500万元,是地税、工商、技监等人员经费和耕地占用税等专项上解;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31138万元,主要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支出,比上年计划82499万元增支48639万元,增长58.96%。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1138万元安排的主要项目有:一是人员经费安排54610万元;二是公用经费安排1365万元,按在职人员月均200元左右的标准分配;三是专项经费安排75163万元,包括:上级补助保民生支出预计26775万元;各级安排专项经费48388万元(保运转经费12063万元,保民生部分25030万元,其他支出11295万元)。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1138万元安排的大类科目是:一般公共服务22268万元,公共安全8062万元,教育23578万元,科学技术4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4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2581万元,医疗卫生13798万元,节能环保448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2881万元,农林水事务7596万元,交通运输612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78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31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8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38万元,预备费1300万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15万元,其他支出8017万元。

(四)平衡方面

2015年,我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670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安排60966万元,上年结余1122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1138万元,上解支出安排1500万元,收支相抵,拟调入资金3500万元,实现平衡。

(五)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等原则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84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6823万元,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5318万元,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6984万元。各项基金收支具体安排如下:

1.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计划安排 1万元,支出未安排。

2.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计划安排102万元,支出安排50 万元。

3.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收入计划安排40万元,支出安排40万元。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收入计划安排16200万元,支出安排14500万元。

5.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计划安排560万元,支出安排280 万元。

6.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收入计划安排348万元,支出安排330 万元。

7.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收入计划安排1238万元;支出安排1623万元。

(六)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蕉岭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 14531万元,比上年收入9674万元增收4857 万元,增长 50.2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 11836 万元,比上年支出9791万元增支2045万元,增长20.88%;本年收支结余269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 11597 万元。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 3821万元,比上年收入2831万元增收 990万元,增长34.97%;支出预计4498万元,比上年支出3589万元增支909 万元,增长 25.33%;预计当年收支结余-677 万元,滚存结余3181 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预计 10710 万元,比上年收入6842万元增收 3868 万元,增长56.53%;支出预计7338万元,比上年支出6202万元增支 1136 万元,增长 18.32%;预计当年收支结余 3372万元,滚存结余 8416 万元。

三、为实现2015年财政工作目标拟采取的工作措施

为实现上述财政工作目标,新的一年,我们将坚定信心、明确措施,把握财税体制改革、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等多重发展机遇,助推蕉岭振兴发展,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狠抓收入,全力确保税收收入增长。一是学习贯彻新《预算法》,结合本县经济发展要求,认真编制2015年财政预算,确保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和民生建设等重点支出。二是全力组织税收收入,保证财政收入目标,不断提高振兴发展考核指标涉及财政部分的增长率,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主动,调动各方积极性,群策群力做好财税创收增收。三是把握三大政策机遇,详研细判,主动适应中央和省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新要求,灵活争取项目,扩宽融资渠道,争取更大政策红利。挖掘增收潜力,强化征收力度,确保全县创税增收目标。

(二)狠抓项目建设,创造税收收入增长点。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积极筹集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带动财源建设,从而促进财政增收,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全力抓好实体经济发展,把助推实体经济发展放在财源建设的重中之重,全力抓好塔牌600万吨水泥生产线、皇马、油坑等200万吨水泥粉磨、永旺电子科技园等项目建设的保障工作,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狠抓资金管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科学调度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大步伐,逐步解决历年来应拨未拨专项资金较多的问题。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真正使财政资金成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有力杠杆,尽快使我县财政收支进入良性运行轨道。

(四)狠抓监管改革,打造制度化财政。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公务卡、财政专户管理等系列改革,完善投审、政府采购和票据监管等,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加强财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财政资金运行安全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完善机关管理,打造阳光财政。深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新编印的《蕉岭县财政局机关综合管理制度汇编》为载体,强化制度执行,确保有制度的基础上做到有执行,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以财政作风改进推动财政工作,全力打造阳光财政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财政部门将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力以赴抓收入,精打细算保支出,在树立信心中抓机遇,在克服困难中谋发展,为全县人民生好财、聚好财、理好财,为推动蕉岭振兴发展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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