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县严格按中央 ldquo;八项规定 rdquo;和国务院 ldquo;约法三章 rdquo;有关精神和要求,在预算编制中坚持 ldquo;只减不增 rdquo;的原则,进一步压减 ldquo;三公 rdquo;经费支出安排。
2016年我县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ldquo;三公 rdquo;经费支出1619万元(行政、参公单位),比2015年减少81万元,主要是减少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费用。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99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797万元。
蕉岭县财政局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