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工作措施 | 牵头落实处室 |
1 | 促进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 | 1.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印发《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的通知》。 | 房地产处 |
2.指导督促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每月定期发布本地区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月报数据。 | |||
3.开展规范房地产市场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和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为专项整治,分批公布违法违规企业名录。 | |||
2 | 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 1.公开全省各市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及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 | 住房保障处 |
2.分别于2017年6月、12月公开全省棚户区改造等任务完成情况。 | |||
3 | 规范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公开 | 1.指导督促各地市完成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 公积金处 |
2.会同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编撰省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并予以披露。 | |||
4 | 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 | 1.公开全省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改造任务数、补助标准和改造实施方案等。 | 村镇处 |
2.部署指导各有关地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开展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 |||
3.于2017年年底公开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 | |||
5 | 加强行政许可信息公开 | 1.加强行政审批依据公开。公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办事依据。 | 行政许可管理处、质安处 |
2.行政审批事项过程公开。公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程序及审批进度。受理企业资质申请后,向社会公开企业申请该行政审批事项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和业绩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
3.行政审批事项结果公开。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意见,及时公开企业资质准予行政许可信息。 | |||
6 |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公开 | 1.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情况。 | 各有关 处室 |
2.及时公开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 | 建筑市场处、质安处 | ||
3.加强安全事故信息公开。 | 质安处 | ||
7 | 加强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公开 | 公开发布广东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信息、标准发布信息、复审结果信息。 | 科信处 |
8 | 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应用 | 巩固我厅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的网上全流程办理率、上网办理率、网上办结率成果。加快落实“一门式、一网式”网上办事政务服务模式与省公共申办受理平台对接。 | 科信处、许可处、规划处、城建处、质安处、省建设信息中心、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
9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做好我厅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 各有关处室 |
10 | 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 1.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 各有关处室,省建设信息中心 |
2.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接受专访、专家解读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解读政策,提升解读的权威性和针对性。 | |||
3.完善厅机关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丰富解读回应内容。 | |||
11 |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 1.健全厅机关新闻舆情应急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热点问题,认真研究处置。 | 各有关处室 |
2.加强厅长信箱留言受理与回应。 | |||
3.认真办理省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处转来有关舆情处置的事项。 | |||
12 | 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 1.主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来往,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及时发布重要政务信息,为媒体准确把握重大政策精神和采访提供便利。 | 各有关处室 |
2.用好管好政务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加强对“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人民城管”、“中国南粤古驿道”等微信公众号的运行维护,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 |||
13 | 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 1.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严谨规范。 | 各有关处室 |
2.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