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2025年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城镇公共租赁保障准入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在蕉岭县城镇居住;
2.申请人已与蕉岭县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聘用)合同,且合同履行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就业所在地无自有房产,或者自有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等;
4.依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原则上由工业园区(或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解决,工业园区外来务工人员凭《劳动合同》,向工业园区申请安排租赁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