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抽签分配的通知
蕉岭县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
位于蕉城镇环城公路以西惠民小区A、B、C栋的公共租赁住房已基本竣工。根据县住房保障年度工作安排,定于2016年7月13日上午10时通过抽签分配方式对2016年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进行实物配租,安排入住后的城镇低家庭不再实行住房租赁补贴。
为做好2016年的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安排工作,请各住房保障家庭代表准时于2016年7月13日上午10时前,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经审核后的低保领取证原件、家庭成员持有的残疾证原件到蕉城镇碧水东街79号县房管局住房保障股办公室参加公开抽签分配仪式,届时如无特殊原因逾期不参加抽签分配的家庭,则取消其保障资格。如不能亲自参加抽签可委托他人到场抽签,但须提前一天到我局住房保障股办理委托手续。联系电话:7865798。
特此通知
蕉岭县房产管理局
二0一六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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