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和咨询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6.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7.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咨询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蕉岭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网址为:https://www.jiaoling.gov.cn/mzqlzrj/gkmlpt/content/2/2883/post_2883977.html#11562)。
【咨询监督渠道】监督电话:0753-7188833; 地 址:蕉岭县蕉城镇恒塔大道44号。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部门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1 | 组织机构 | 基本信息 | 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通讯地址等 | 办公室 |
2 | 局领导 | 领导姓名、职务等有关信息 |
3 | 机构设置 | 蕉岭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蕉岭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
4 | 工作动态 | 局政务活动、重点工作、工作会议等 | 局机关各股(队)、 局属各单位 |
5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本局《信息公开指南》 | 办公室 |
6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报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
7 | 财务管理 | 预算决算 | 部门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8 | 互动回应 | 网站留言及回复 |
9 | 政策法规 | 自然资源法律 法规 | 有关自然资源管理、新土地管理法、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 | 政策法规股 |
10 | 法制建设 | 普法、法治政府建设 | 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11 | 规划许可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 国土空间与城乡规划股 |
12 | 规划 | 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 |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编研中心 |
13 | 控制性详细规划 |
14 | 土地管理 | 供应计划 |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 开发利用股 |
15 | 土地交易 | 出让公告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要求 |
16 | 成交公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和供应有关情况 |
17 | 住宅用地信息 | 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清单 |
18 | 基准地价 | 基准地价成果 |
19 | 标定地价 | 标定地价成果 |
20 | 闲置土地 | 闲置土地相关信息公开 |
21 |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作出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和省自然资源厅授权委托作出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
22 | 用地报批 | 省政府依据国务院授权、委托作出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复和市政府依据省政府授权、委托作出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复 |
23 | 经省政府批准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 |
24 | 由省人民政府委托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批复 |
25 | 增减挂钩 | 由省自然资源厅作出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批复、 备案 |
26 | 临时用地 | 县级临时用地审批 |
27 | 土地储备 | 公开遴选年度土地评估机构入备选库的公告 | 土地储备中心 |
28 | 公开遴选土地评估机构入备选库的结果 |
29 | 地质环境 | 县发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 耕地保护监督与生态 修复股 |
30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股、不动产登记中心 |
31 | 矿产管理 | 矿业权新立、延续、变更、注销登记发证审批信息 公开 | 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股 |
32 | 矿业权评估报告公开 |
33 | 矿业权出让、转让审批信息公开 |
34 | 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和交易结果公开 |
35 | 其他需对公众公开的矿产管理相关政策、文件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