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鑫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权证蕉房字第010000247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蕉岭县鑫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3月5日
索引号: | 114414270072351791/2025-00090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
发布机构: | 梅州市蕉岭县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05 |
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粤房地权证蕉房字第0100002475号)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3-10 | |
主题词: |
蕉岭县鑫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权证蕉房字第010000247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蕉岭县鑫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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