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梅州市委书记、市长联合签署了2025年1号田长令《关于印发〈梅州市田长制工作规则〉等三项配套制度的令》,在全市范围内动员部署各级田长开展巡田,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履约监督,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宣传,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我市于2024年3月起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各地建立市、县、镇、村和网格“4+1”田长组织、责任、制度体系,实现耕地网格化管理、保护责任全覆盖。
三项配套制度
《梅州市田长制工作规则》明确市第一总田长、总田长、副总田长以及市田长制成员单位之间的运行制度和工作机制;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承担市田长制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协调、督办落实市级田长确定事项,制定并组织实施配套管理制度,协调跨部门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市田长制日常管理工作,落实会议筹办、信息公开、巡查检查、工作通报、综合评价等工作。明确了市田长制的召开工作会议、开展巡查检查、开展部门协作、通报工作情况、开展综合评价5项主要工作内容。
《梅州市田长制综合评价制度》建立市级田长对县级党委和政府落实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情况的综合评价制度,综合评价内容包括田长制建设情况、田长履职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田长制工作成效4项主要内容。对综合评价排名前2名且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没有出现“一票否决”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视情给予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资金奖励。
《梅州市田长制巡查检查制度》建立市级田长的巡查检查以及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开展的专项检查的工作制度。巡查检查内容,包括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情况,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田长制工作机制建设情况,田长履职尽责情况,重点工作实施情况以及耕地保护目标落实情况6项主要内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各县(市、区)田长牵头整改,整改情况纳入各地田长制工作综合评价
2025年1号田长令的发布,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耕地保护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对于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相信在田长令的推动下,全市的耕地保护形势将进一步持续向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百千万工程”打下坚实基础。
(文章来源:梅州自然资源)